时间安排
1、办理离校手续时间:6月9日—6月10日,与学生毕业离校相关的部门将在各自办公地点设立服务站,集中办理学生离校手续。
2、专科毕业生返校领毕业证时间:2014年6月14日—15日。
3、中专毕业生返校领毕业证时间:2014年7月5日。
离校程序
毕业生返校学生名单统计-----毕业生档案材料收交----领取离校清单----办理离校手续----收交专科生就业协议书----统计上报就业率----毕业生离校登记
工作要求
1、在办理离校手续时,不能因为班级个别学生手续不完善而影响整个班级的盖章手续,可采取如班主任担保等相应措施。在离校清单上注明手续不完善学生名单后盖章确认。
2、对于未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还贷手续的毕业生,其毕业证发放由所在系(院),根据偿还贷款情况予以发放。
3、凡存在①考试成绩不合格(1-3门)②违纪处分未解除③财务手续不齐全情况之一的学生毕业证,待学生完善相关手续后办理,未发证原因必须通过班主任及时告知毕业生,任何人不得以其它理由扣发毕业证。
未存在上述三种情况的毕业证由各系指定专人到学生处学籍室领取。中专学生毕业证、报到证7月4日 到宋静老师处领取,大专学生毕业证6月11日下午到余佳老师处领取(理工计划发证时间另行通知),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或提出申请回原籍就业已办理好的报到证6月11日下午到皇甫乐观老师处领取。
4、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班主任发放毕业证。发放时需审查离校清单上的各项手续是否完备,凡有一项不合格者的学生不能发放毕业证,待学生完善相应手续后方可领取毕业证。要做好与班主任之间的毕业证交接手续。班主任于6月30日将本班毕业证发放情况、名单及遗留毕业证、离校清单送交系保存,各系统一于9月底将离校清单及未发放的学生毕业证统计、造册交还学生处学籍室。
5、毕业证原则上由学生本人领取,确因实际困难本人未能到校委托他人代领毕业证的,代领者须携带代领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学生本人亲笔委托书,班主任签名担保,核对无误后方可发放。
6、做好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1)做好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帮助毕业生就业。
(2)首批就业报到证办理后,因就业协议书签订不合格而不能办理就业报到证的,各系应到就业科领取就业协议书并返还给毕业生,要求其尽快完善。同时需向毕业生说明,省就业办报到证集中办理时间从6月1日至9月1日,集中办理时间,省就业办不受理毕业生个人就业报到证办理业务,由学校分批集中办理。毕业生离校后最早一批报到证办理时间为6月26号左右,请按照时间要求上缴就业协议,集中办理就业报到证,以免影响学生就业。
(3)本系男性毕业生必须参加兵役登记及大学生预征入伍网上报名,并进行确认。对有意愿应征入伍的毕业生进行信息登记,卧龙区武装部对我校大学生初检时间定在6月14日,具体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4)收缴就业协议书和灵活就业合同,按照就业周报制度进行统计、上报每周就业率。
7、符合条件的毕业证统一办理之后,遗留问题经解决符合毕业条件者,按原审核程序再办理毕业手续,具体为:
⑴6月15日—6月30日前交清学费的学生,持财务处出具的该生费用已交清的手续于7月1日上午统一到学生处学籍室审核办理毕业手续。7月1日后再交清学费的学生每周三的上午办理毕业手续。
⑵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在班主任处登记清楚联系方法,等候教务处补考通知。补考合格者在12月底进行毕业联审。
⑶违纪学生需待考察期满,个人申请解除处分,系(部、院)写出书面意见,报学生处审核、学校同意后方可到学生处办理毕业手续。
⑷遗留毕业生因未贴毕业生像片而未能完善毕业证盖章手续的,各系(部、院)将毕业生像片收齐后交学生处学籍室统一办理。
⑸领毕业证程序仍由各系(部、院)分别领取发放。
8、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
(1)办理首批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档案完善后可以由学生带走或学校于9月底之前按照报到证上的地址(左上角)转、寄至各省、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学生可按照报到证上时间和地址到各地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2)考试成绩不合格、财务手续不齐全或离校手续尚未办清的毕业生的档案一律不予启动。
(3)档案资料不完善者先补齐相关材料后,到学生处档案室程老师处办理手续(电话:0377—63526325)。
(4)未办理报到证的专科毕业生档案,学校可免费为学生保管两年,逾期将寄回原籍 “省、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郑州市档案寄至郑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
未尽事宜
联系药学系学工办(63526115),成绩相关问题可咨询教务处(63526225),学费相关问题可咨询财务处(63526217),书费相关问题可咨询学生生活服务中心(63526339),毕业证相关问题可咨询学生处学籍室(63526387),助学贷款相关问题可咨询学贷中心(63526261),户口迁移可咨询保卫处(63526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