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系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程
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率、完好率和管理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教学、科研的正常开展。为加强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使其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办法》以及《药学系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等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系的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二、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范围:
1. 单价在 5 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的仪器设备为一般贵重仪器设备;
2. 单价在10万元及以上或全套设备总价超过1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为大型贵重仪器设备;
3. 单价在40万元及以上或全套设备总价超过4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为特大型贵重仪器设备;
4. 属于国外引进、教育部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明确为大型、贵重的仪器设备。
三、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1.对于购进的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各使用单位应加强管理,要逐台建立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确定专人进行管理。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与考核,并且保持相对的稳定。
2.使用单位应加强对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要针对其特点做到防尘、防潮、防震,专人保管、定期保养和定期校验,以保证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有效使用年限。
3.使用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并严格按有关规程操作。如因教学、科研需要,让学生使用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时,必须要有实验室管理人员或指导教师现场指导。使用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如实作好使用记录。在使用过程中,如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4.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时必须履行相关手续方能借出,借出前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按时归还。
5.要充分发挥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作用,提高其利用率和使用效益,在完成教学、科研任务的同时,面向校内外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对于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涉及到有偿服务项目的,须由设备使用管理单位报告学校设备处,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和缴费手续。
7.有关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报损、维修、调拨和报废等事项,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